金龙汽车定增3元不能过审,违反证监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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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章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金龙汽车(600686)1.违反了第十二条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幕集股份(简称“增发”),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除金融炎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要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根据金龙汽车公告显示,2024年拟公司自有资金理财超70亿(2024年3月14日公告),2023年自有资金理财超50亿(2023年1月31日公告)。公司在续大金额70多亿理财的情形下,还要增发3亿元。2.违反 第七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金龙汽车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非亏损,不符合条件。3.违反第七条的(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具他重大事项;7月16日金龙汽车公告,为苏州金龙经销商提供15亿担保。屈于影响公司经营的担保,4.不符合第八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下列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金龙汽车最近三年只在2023年分红0.035元,不符合可分配利润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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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增发写为全球化运营,其实也有点奇怪,60亿市值,仅增发3亿,其实很少,兴通股份34亿市值,都敢增发11亿,还通过了,具体我也不懂其中猫腻

07-17 12:15

鬼故事又来了

3元定增?你举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