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发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可安排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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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雪发,股票代码:002485)于2022年10月27日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6号)。*ST雪发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42号),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ST雪发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08号)。

经查明,希努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希努尔开发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情况,(二)2018 年、2019 年诸城松旅收到政府补助情况,1,诸旅字[2018]12号、17号政府补助,2,诸旅字[2018]20号政府补助,3,诸文旅字[2019]16号、诸文旅字[2019]17号政府补助,(三)希努尔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情况。中国证监会认定希努尔将前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于2019年4月16日-2021年10月12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雪发,并在2021年10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向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报名参与索赔。投资者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进行索赔登记。

*ST雪发2022年10月24日披露,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872户,较上期(2022年9月30日)减少101户,减幅为1.13%。自2022年8月10日以来,公司股东户数连续4期下降,截至目前减幅为8.30%,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5.44亿股,且均为流通股。户均持有流通股数量由上期的6.06万股上升至6.13万股,户均流通市值20.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