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珠5月26日涨幅超过2%,正式罚单已下达,投资者索赔已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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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广珠,股票代码:600382)5月26日盘中快速上涨,5分钟内涨幅超过2%,截至10点01分,报6.02元,成交1937.84万元,换手率0.41%。

*ST广珠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公告称5月25日*ST广珠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广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在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年报中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涉及金额610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

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数个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ST广珠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ST广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遭中国证监会立案。

*ST广珠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就不断有投资者加入索赔登记。在中国证监会对*ST广珠下发处罚决定书后,启动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程序,多批投资者索赔立案,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1.于2017年3月9日-2021年4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广珠,并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22年2月16日之前买入*ST广珠,并在2022年2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向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报名参与索赔。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积极报名参与维权挽回损失,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准备的材料也较为复杂,万一错过时效则获得赔偿的希望基本归零。

*ST广珠2022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亿元,同比下降58.28%;归母净利润5857.49万元,同比下降81.15%;扣非净利润5852.08万元,同比下降55.21%;负债率15.68%,财务费用1157.19万元,毛利率72.95%。

公开信息显示,*ST广珠成立于1994年4月21日,大股东为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88%。主营业务为铁矿采选、铁精粉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