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62巴安水务:违规担保、掏空公司,已收到被证监会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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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2006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2007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任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立案。

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 1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2020年7月至8月,巴安水务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的 1.3 亿元借款及后续延期借款提供担保,该关联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2019 年期末净资产的 5.46%。2020年末,上述担保余额为 11,830万元,占 2020年期末净资产的 6.40%。2021 年 11 月 29 日,巴安水务首次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巴安水务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以上事项。

二,自 2019年11月29日至 2021年11月28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事项 100 件,累计金额达 144,190.71 万元。其中,截至2020年8月14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 22 件,累计金额达 24,452.61 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7%。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共计 39 件,其中 37 件均未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累计金额达 94,370.39 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 51.96%。但巴安水务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以上重大诉讼事项。

巴安水务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重大诉讼事项等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十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巴安水务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春霖(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100 万元;

三、对总经理王贤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陆天怡拟作出如下决定:

对陆天怡(时任董秘)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投行大律师”负责人张晏维律师认为:原实控人张春霖除违规担保、利益输送外,巴安水务还存在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且属于“惯犯”。

凡是在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过该股票,并在2021年11月28日收盘持有3000股以上巴安水务(300262)的受损投资者可参加报名索赔。

涉案企业简介: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年,2011年上市,创始人:张春霖,目前有员工近一千人,是一家工业水处理、市政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环保服务商。

1992年,受南巡讲话影响,大批体制内知识分子选择下海创业。在华东电力设计院供职的张春霖也受到感召,毅然于1995年辞去铁饭碗,创办了巴安水务。

巴安水务上市之初只拥有4家子公司,截至2021年末,参股子公司已达到60家。但随着大举并购,野蛮成长,导致拖累了公司,多家子公司利润为零、甚至亏损。2021年年报显示,巴安水务归母净利润大幅亏损13.04亿元,同比下滑177.23%。这一亏损额度,比过去10年盈利总额还要多。

2019年12月,巴安水务斥资4.6亿元收购上海应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实控人张春霖和总经理王贤共同成立的公司)持有的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9%的股权。而应肃环保在2017年1月刚从国电科环手中购得龙源环保51%的股份,当时作价3.85亿。经过张春霖和王贤一买一卖,从左手倒右手,二人从中赚取了7500万的差价。

后来巴安水务因资金短缺,一直未及时向应肃环保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这才导致张春霖无法按约偿还上述融资款项。逼不得已之下,张春霖只好继续通过质押股权来借款。最终,张春霖以自筹资金及拍卖股票方式偿还了借款。

2019年5月,巴安水务与原实际控制人张春霖的关联方上海捷兰商贸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巴安水务向捷兰商贸支付多笔款项,然而捷兰商贸并未向巴安水务交付设备。

2020年5月,巴安水务向捷兰商贸要求终止合同并退款。至此,巴安水务与捷兰商贸2020年发生的1263万元资金往来,已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概况的说,在巴安水务上市以来的11年通过:扩张、掏空、暴雷、卖身、内斗,好好一家上市工作活活被实控人给玩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