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0金花股份:秦商之争,资本暗战,创始人被踢出局,因信批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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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陕证调查字202009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

号)。

 

金花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重大合同的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

一、 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万元罚款;

二、 对吴一坚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三、 对张梅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四、 对侯亦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前批次中小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西安中院提起对金花股份的诉讼,一审、二审投资者皆胜诉,赔偿比例高达80%左右。

“投行大律师”负责人张晏维主任律师认为:金花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占用其资金的重大合同行为,属于隐瞒遗漏重大利空信息的诱多型虚假称述行为,诱导了投资者看多并买入或持续持股,其行为与投资者决策具有关联性。凡是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并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持有该股票3000股以上的受损投资者可报名参加索赔。

涉案企业简介: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1997年上市,主要包含了医药、开发、房地产、交通、酒店等众多领域为一体。金花集团的员工总数超过了6000人,在内地和香港有着两家上市公司,总资产超过了400亿元,创始人:吴一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对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药品终端市场销售额增速将趋缓,在政策环境趋严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下,金花股份业绩萎靡,旗下参控股子公司“非死即卖”。2020年,上市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退出医药商业配送业务,而上述子公司和西安金花制药厂是上市公司这十多年来能依靠的唯二两家下辖实体,构成了这支“医药股”赖以维持的主营业务基础。此后,金花股份主营业务仅剩医药工业部分。

2007年和2020年,金花股份曾分别因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两度戴上ST大帽。2019年,金花股份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陷入资金流动性紧张,为化解债务危机,上市公司原实控人、董事长吴一坚与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执行董事邢雅江协商,向其借款,并由邢雅江之子邢博越以竞拍方式获得4345万股被质押的股份。紧接着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增持,加速在二级市场抢夺筹码,现在已成为金花股份第一大股东和实控人,而吴一坚已被踢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