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63空港股份,国资背景,多项违规,已被证监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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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6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20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案情简介

公司曾于2022年1月7日接到北京监管局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内容如下:

1,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元和云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三个私募基金份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司副总经理赵建志涉嫌违法违纪和重要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违规)3.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借款事项。

对于上述事项 1,公司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时任总经理宣顺华、王鹏,时任财务总监张成禄、赵云梅作为主要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于上述事项 2、事项 3,公司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总经理王鹏、董事会秘书刘彦明作为主要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此 2 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投行大律师”负责人张晏维主任律师认为:“空港股份的问题很多,比如:未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比如: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空港亿兆地产8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空港经济开发公司,这一关联交易,都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凡是在2022年6月6日之前买入过空港股份(600463),并在2022年6月7日收盘后持有3000股以上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索赔全程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案件实际赔偿到位后,才支付律师费。一切诉讼费、差旅费等开支由我们团队垫付。



涉案企业简介: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空港股份,成立于2000年3月,由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顺鑫农业华大基因等四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4年正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0463,现注册资本为3亿元。空港股份为顺义区国资委下属企业,由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2015年,公司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4,800万股股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20年12月30日,空港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刑事判决书》,天源公司系空港股份的重要子公司、赵建志系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相关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及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1月11日才将此事“公诸于世”。

同时,空港股份还收到多份监管函件,暴露出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多处纰漏。空港对多份财报的会计处理不合规定、对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一事避而不谈、对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瞒而不报……在接连吃下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两张“罚单”后,空港股份最近终被证监会被立案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