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保:“离婚冷静期”来了 需要“冷静”面对的 还有那些已配置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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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凡”的2020年,充斥着各种暴雷信息,临近年末,在如此寒冷的天气中,又迎来了“离婚冷静期”新规。这听起来都觉得“冰冷”的新规,在网络上却“热”开了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政部将对离婚程序中将增加冷静期一环。

届时,离婚申请后,需要等30天,再由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就是说,只要其中一方没有在一个月内去领离婚证,这婚暂时就离不成。


对此,赞成的一方认为,当下社会离婚率持续升高,“冷静期”是给彼此一个最后的缓冲期。而且,这项规则仅适用于协议离婚,针对的是冲动型离婚。假如遇见家暴等极端事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所以设立“冷静期”没啥不好的。


但更多的反对者认为,即便是冲动离婚,也可以复婚啊!何必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是增加人为冲突,甚至有可能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


听起来,都很有道理。不过广大网民的言论主要是从个人自由和利益的层面考虑,而国家出台此项政策,是从宏观上考虑,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缓解目前持续增高的离婚率,以及逐渐走低的结婚率和生育率。

我们国家现在已经真正的步入老龄社会,如果生育率持续下降,未来会出现更难以控制的局面,比如养老短缺、人口失衡等社会不安定因素。

2020年9月8日,民政部更新了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数据,2019年结婚登记927.3万对,离婚登记470.1万对,离婚率为 50.68%。

大多数人选择条件过于宽松、审查不严的协议离婚,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就可成功办理离婚登记,其中冲动离婚占比不小。

“离婚冷静期”对这部分人能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如婚姻专家说,离婚冷静期不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而只是对离婚过度自由的修正。


不过,无论如何,即使过了冷静期,最终,有些婚姻还是要离的。


如果离婚了,需要“冷静”面对的不仅有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还有那些已经配置的保险

正常情况下,一个家庭会配置不同种类的商业保险。离婚后,这些保单的处理问题,是需要非常谨慎的对待的。

尤其是对于缴费时间长、保单价高的重疾险、寿险、年金险来说,简单粗暴的断交和退保,不仅会导致失去保障,还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蒙受不小的经济损失。

更要命的是,重新投保,还极有可能由于年龄和身体健康等问题,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

所以,离婚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保险这么办,尽量将损失减到最低为好。

下面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如果离婚,要怎么处理保险相关问题。

一、哪些保险属于必须分割的共同财产?

二、哪些保险不用分?

三 、不得不分的保险,有哪些分割方式?

四、 保单分割后,怎么解决缴费问题?

五、离婚了如果没有处理相关保单会有什么后果?


一、哪些保险属于必须分割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个人所得的财产,主要包含以下5个方面:

1.   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   夫妻各自的工资收入、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

4.   知识产权的收益;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简言之,就是在婚后出资购买或收益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离婚了是要分割的。


保险属于财产,但不是所有保险都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保险有以下3种:

1.   结婚后配置的保险
结婚后,给家庭成员配置的保险都属于共同财产。

2.   婚前买的保险,婚后继续缴费的
有很多人婚前早就配置了保险,但像重疾险寿险的缴费期一般会延续到婚后,只要是婚后交的保费,都得分一半给对方。

3. 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婚后的收益部分
比如女方是在婚前为自己买的年金险,婚后每年产生的收益,也得属于共同财产。

只要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


2、哪些保险不用分割?


1.   父母出资为自己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2.   婚前进行了资产隔离,已公证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

3.   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结束的。

4.   因人身伤害或疾病,一方已经获得的保险金。

5.   父母不幸身故,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
 
 

这些保险属于个人资产,当然不用分割。


三、不得不分的保险,有哪些分割方式?


1.   不得不退保的,平分现金价值

长期险都有现金价值,退保能拿回一些钱(短期内的损失不小),如果俩人无法协商,或一方离婚后无力独自承担后续保费,不得不退保的,那么只有把退回的现金价值平分。

2.   可以协商不退保,补偿一半的现金价值给对方

如果离婚后独自承担保费没问题,那么能不退保就不退保,这样可以避免经济损失,也不用失去保障。俩人协商好,补偿一半现金价值给对方,皆大欢喜。

划重点


四、保单分割后,怎么解决缴费问题?


在保险分割过程种,一般会涉及到保单变更,进而会牵扯到以下三方面内容:

1.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

比如结婚后,丈夫给妻子买的保险,离婚后可以将投保人变成妻子自己,后续缴费妻子承担。

给孩子买的保险,需要的可将投保人变更为有抚养权一方。

2.投保人豁免会影响吗?

这个是肯定会影响了,投保人发生变更后,其附加的投保人豁免一般会自动退保,只是有部分产品可以领取一定的现金价值。

3.受益人根据需要变更

离婚了,保单的收益人一般要重新设置一些,为避免以后的麻烦,最好明确一下收益人。

还有保单相关信息如家庭地址、缴费的银行卡、电话等根据离婚后的情况也最好及时变更。


五、如果没有处理相关保单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后,如果因双方没在意,没有处理俩人相关联的保单,会有什么后果呢?

1、丈夫给妻子买的保险,保单还有效吗?

只要投保时符合保险公司规定:俩人是合法夫妻,正承保后正常缴费,不管是否离婚,保单都会一直有效。

如果离婚后没管理保单,投保人还是前任,那有可能人家不再缴费而造成保单失效。

2、如果离婚后万一出险,理赔金该归谁?

重疾险就算写了受益人,但是如果出险的时候被保险人还活着,不管是否离婚,理赔款都是给本人的。

如果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和寿险就不一样了,保单指定收益人是谁,理赔金就给谁。如果没有指定收益人,那就按法定收益人分配理赔金,法定收益人指自己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子女和父母。离婚后,自然就不属于法定收益人范畴。

总之,婚,能不离,最好别离;保险,能婚前买,最好别等婚后买。趁着年轻身体好,保费低,把保险配置全了,避免婚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