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TF出借股票的“利益不一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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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雪球上关于指数基金出借持仓股,让别人融券做空是不是合适的讨论不绝于耳,这里记录下我自己的思考。

出借股票的收益有没有利益输送?

很多球友喷基金公司出借股票,基金公司甚至基金经理中饱私囊。这个问题其实是想多了,公募基金受到托管行和审计公司的严格监管,资金账户开在托管行,每笔资金进出都在监管的眼皮子底下,想要把钱打到自己的账户属于痴心妄想。

出借股票会给持仓股带来下跌压力吗?

虽然很多分析说出借量很小,对于股票的实际压力很小,不会影响股票本来应有的走势,不啦不啦不啦。。。这种分析都是先预设结论再强行找理由的行为。本来应该在账户里锁定着的股票被借出来,在市场上卖出,这都不算卖压的话,那么什么才叫卖压?无非是压力大小可大可小而已。

既然有卖压,那基金为什么还要出借股票砸自己的盘?

这就要思考利益一致性问题了。作为一般的单边多头,就是希望股价上涨带来的账户数字增加,这点一般股民和主动型公募基金经理基本上是利益一致的。但是,指数型基金就不一样了,对于指数型(包括指数增强型)基金经理,考核的是跟踪误差和超越指数的超额收益。一方面本身基金有管理费、托管费等硬性支出,如果完全复制指数持仓,肯定是跑不赢的,那么从哪里找补回来呢?有能力的基金经理可能会做风险暴露,但这有风险,可能是负的超额收益。那有没有无风险的?还真有,出借持仓股就是。反正这些股票是不会卖出的,放在账户里待着也是待着,借出去还能挣一些收益,增加超额,年底好多分点年终奖。你看这里基金管理人就和一般的基金投资者产生利益矛盾了。

那么,应不应该禁止基金出借持仓股?

按照现有的法规,出借基金持仓股是合规合法的。而且,出借持仓股产生的收益也归持有人所有,看似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我认为,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试想,你从我碗里夹块肉走,再还给我一块肉(还有可能是菜),然后自己能舔舔筷子上粘的油水。我一来一回不知道到底是赚是亏,你的油水反正是舔到嘴里了。这种利益不一致的事情,在基金行业里还少吗?

有没有方法解决“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肯定是有的,看愿不愿意做了。

1、基金经理的年终奖强制买自己管理的基金,具体的比例和解禁年限可以讨论,但不能搞自己都不看好却忽悠客户买的事情。

2、基金公司自购基金需要披露,但赎回基金的行为更要披露,而且要进行强制的事前披露。自购基金的时候大张旗鼓,赎回撤退的时候偷偷的逃跑,葛大妈之前干的事情还有人多人不知道,真的是差劲。能力不行,我们都忍了,人品再不行,还有什么脸赖在这个行业?

3、改变收费模式。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是基金公司的利益出发点,让其主要工作变成了募集资金,而不是管理资金,甚至大笔资金进来就套住,不给投资者“保本出”的机会,能让基金公司赚取更长期的管理费收入。我这里并不是赞成私募的管理费,私募更狠,不光有固定管理费,还要赚收益提成。应有的收费模式是,不赚钱就没有管理费,赚了钱,超过目标收益后按照比例分成,并且分成比例按照收益阶梯制定,赚的少,收的比例低,赚的多,收的比例高,这样才能将管理人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有人会说,这样搞小型基金公司活不下去了。投资者都亏成啥样了,你们还有脸苟活?上市公司要搞优胜劣汰,基金公司就不能淘汰掉一部分?现在基金公司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多到发行的基金数量成倍的多于上市公司数量。

以上几个方法没有先后顺序,全都要执行,缺一不可。

市场好的时候,所有问题都被掩盖起来,你好我好大家好;现在这种市况,还不正视问题,等待市场好了再多收三五斗吗?

全部讨论

前两天刚写完这篇,今天中午证监会要求“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这会儿基金公司开始公告了,【南方基金: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易方达基金:将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规模】【广发基金:将暂停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