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识产权ABS遇见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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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国金ABS研究院 金哲,题图来自网络。

一、政策加码助推知识产权证券化

在当前国家加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至关重要。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创新融资工具,对于促进高新技术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杠杆融资作用,扩宽企业企业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自2015年开始,国家便在政策层面提出了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而近两年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速。相关政策文件如下表所示: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步伐缓慢

所谓知识产权证券化就是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本身或其产生的收益作为基础资产,经过信用增强等机制,进而发行可流通的证券,借以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简而言之,证券化是知识产权持有人融资、变现的一种有效手段和合法途径。

从实践来看,尽管受到政策层面的支持,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确较为缓慢。市场目前仅有两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分别是2018年12月发行的“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及2019年3月发行的“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其中前者是以爱奇艺旗下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核心债务人,基础资产系电视剧著作权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后者基础资产系以知识产权未来经营现金流为偿债基础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债权,租赁标的物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上述两单产品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较好的参考案例,也证明了以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操作的可行性。然而受制于知识产权本身存在的确权难、现金流不确定、评估难和变现难等诸多问题,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进程较为缓慢。

三、当知识产权ABS遇上区块链

如今大家对于区块链技术早已不再陌生,而区块链技术与知识产权的融合也有不少成功案例。比如2014年在美国成立的Monegraph,便是一个用于验证、拥有和交易数字媒体资产的平台。该平台可以方便各类创造者(Digital Creator)为其数字工作(Digital Work)的商业价值构建智能合同和许可证。其系统简化了许可、支付处理、媒体处理和分配处理流程,协助权利人获得作品相应商业报酬。该平台将各类内容创造者与内容需求方联系起来,平台中任何人可购买并销售完全授权的数字媒体。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与知识产权的融合,不仅将在基础资产的形成阶段解决知识产权确权、评估等方面的问题,也将使知识产权与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业务链条实现无缝对接,提高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运作效率。

(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得知识产权具备了证券化的先决条件

从基础资产的形成阶段来看,区块链技术对于知识产权的确权、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下属机构、工商总局等政府机构承担了大部分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此外,一些特定的行业协会也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为特定行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但是传统中心化的登记注册数字化程度低,在知识产权确权、防伪及侵权保护上成本很高且耗时较长,又不利于市场评估、流通和交易。由于区块链技术能够在每一次数据记录中加盖时间戳,数据记录因去中心化、去信任化等特征变得更加可靠且不易被篡改,从而使区块链技术能够在知识产权的产生和确权中发挥重要作用。

以著作权为例,权利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查登记。我国虽然建立了著作权登记制度,可以用于证明著作权权属,但该制度属于自愿登记,登记费用可高达上千元,不利于中小企业和个人进行著作权登记。特别是面对当前互联网海量、易复制的特性,极易造成知识传播的泛滥,最终导致作品在传播的过程中无法确认真实作者身份。从而给著作权后续相应的授权使用与交易流通带来不便。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则能在每一份信息上加盖时间戳,保证信息的完整、有效和不可篡改,有利于对作品每阶段的创作进行记录,并确认作品的真实创作者,同时又能保护希望匿名或署假名作者的个人隐私。区块链中加盖的时间戳能够证明某人在特定时间访问了特定文件,时间戳被保存在区块链中,全网中的任何参与者都能看到时间戳,作品的创作者通常是第一个访问该文件的人,其作者身份因此能够得以证明。区块链上作者和作品信息与某一特定公钥和网络地址对应,当他人要向作者获取授权使用作品时,会通过网络地址和公钥获取作品,避免了在作品交易时透露创作者在现实中的真实身份。作者基于区块链的一次著作权登记成本最低只有0.4元,登记几乎在瞬间便可完成,极大降低了著作权登记的成本和时间周期。

除了确权之外,区块链技术也为知识产权的评估提供了新的模式。在传统的证券市场里会有大量的数据来为量化评估提供可能性,但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里却无法获取这些数据。即使获取,也有可能是经过多次包装和加工的数据,难以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价值评估。但在采用了区块链技术后,由于每项知识产权的使用状况都是向全网络公开的,因此就很容易被获得真实数据。在与一些计算技术相结合后,对于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将变得十分容易。

比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等共同打造的微电影区块链版权服务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微电影和微视频的著作权人填好作品信息后,可自行决定作品价格和分销奖励,将相应付费条款计算机语言编写为智能合约,当公众点击收看电影或视频时,平台将根据智能合约自动将费用付给著作权人和作品分销者;作品的上传、点播、分销和付费等过程都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由区块链对全过程进行存储记录,保证行为一旦发生则不可修改,不可抵赖,并且可追溯,从而使得知识产权真实价值得以有效评估。

(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得知识产权与证券化业务无缝对接

一旦在知识产权资产形成阶段有效应用了区块链技术进行相应确权,后续的整个证券化流程将变得更加简单,使得知识产权资产与证券化业务链条实现无缝对接,实现成本收益的最大化。

在产品设计和发行阶段,可提升信息流转和处理的效率。各方通过区块链实现数据实时同步更新,避免了业务系统对接的问题,从而提高了数据流转效率,降低了信息损失程度。证券分级、信用增进、现金流分配规则等条款都将以智能合约的形式,经发行相关方达成共识后入链,且一旦满足条件,智能合约可自动执行。

在证券存续期,可实现后续管理和监管智能化。智能合约将自动执行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回收、证券现金流的分配等操作,提高服务机构与受托机构的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操作失误的可能性。同时,监管机构和投资人可以通过区块链实时穿透地监控、了解基础资产现金流回收情况,确保现金流分配、加速清偿、回购等条款按约定执行,使存续期管理变得更加透明。

在二级市场交易环节,可提高交易便利化程度。投资者可以通过区块链获取基础资产现金流情况的数据,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较为准确的估值定价;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实现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直接交易,并在区块链中自动变更证券所有权信息,简化了交易流程和记账过程,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自区块链的直接数据传送还可以使分析自动化和开发更复杂的投资策略,进而使风险管理技术变得更加有效。

目前市场上已有不少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ABS的成功案例,典型代表为“百度-长安新生-天风2017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产品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实现了底层资产从Pre-ABS模式放款,到存续期还款、逾期以及交易等全流程数据的实时上链,对现金流进行实时监控和精准预测,提高了对基础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应收账款ABS中也有成功应用的案例,比如“德邦证券浙商银行池融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区块链技术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已经展示出了巨大的应用前景,甚至不少学者将资产证券化视为区块链技术的最佳实验田。未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深入发展及应用的不断推广,区块链技术有望重塑未来的金融服务生态,也将成为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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