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一元取得的股权,即原始股东不得减持,只参与分红,如坚持需要减持转让,需按上市发行价叠加计算新的股权额度方可减持!!
低价股怎样认定?就是你那个价格低于发价的都属于低价取得,如到期想流通出售,必须重新按上市发行价叠加计算新的权益进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