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证监会对一些涉嫌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集中进行了立案调查,st板块中被立案的占比不少。其实,st板块大多是问题公司,被立案调查过的公司数不胜数,随着注册制的实施,这种立案调查可能会成为常态。
无论是正股玩家,还是st股玩家,今后都会难以避免遇到持有的股票被立案调查的问题,要做好今后的股票,对立案调查本身加强研究,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功课。
我自己并非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也并不熟悉了解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过程及细节,以下内容是自己这几天的一些学习和总结,现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共同成长。
1、案件线索的来源
行政案件中案件线索的来源常见的一般有以下几类,上级部门移交、其他部门移交、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等。无论是那种类别,对立案并无实质性影响。
2、立案前的调查
是先立案再调查还是先调查再立案,对于这个问题,很多没有深入了解的朋友可能会以为所谓“立案调查”,肯定是先立案再调查,其实非也。
我个人的意见是,在真实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先调查、再立案、再调查。
一方面,要结合上面谈到的案件线索的来源。执法检查本身就是在调查,自不必说。对于其他三类,对于接受、受理案件线索的行政机关来说,是要对案件线索进行作进一步深入调查甄别的,才能确定要不要立案、以什么案由立案。比如,投诉举报的,受理机关应该是需要去调查核实的对吧。大意就是如此,不再详细展开。
另一方面,要结合立案调查本身的严肃性。立案调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没有铁一般的事实证据情况下,一般是不会立案的。实际情况下,立案后再销案的,很少很少。因此,行政机关在决定对当事人立案之时,其违法事实已经基本被定性,违法证据基本被查实,并且已经完成核心证据的取证工作。
这个地方就延伸出一个问题,上市公司在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时候,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我个人的意见是,百分之99知道。大家这个地方可以联想一下,警察同志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场景,“今天把你请过来,知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
3、立案后的调查
正式立案后,执法人员会在前期掌握的证据基础上,做好证据链的补充完善工作,这里有很多细节,不一一展开。同时,随着调查的深入,可能会继续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导致调查期限被延长。最直接、最简单的,比如有的当事人会在接受调查时主动供述执法人员还未掌握的线索,大家再联想,为啥先问的是“今天把你请过来,知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这里还有其他很多情形,不一一讲述。
4、案件调查终结
在调查期间,如果没有继续发现新的违法违规线索,证据链也已完整,执法人员会出具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将查明的事实一一阐述、证据一一罗列,最终给出处罚建议。
至此,案件调查基本完结。后面就是出事先告知书或者听证告知书,当然有的案件还会涉及到内部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环节和听证程序,在此就不深入展开了。
题外话,做st的股票,立案调查是一个避不开的话题,我个人意见是只要不是造假和实控人持续无脑掏空上市公司这些情形,大部分立案,对公司影响并不是很大。
立案调查本身并不是最大风险,实控人道德风险才是上市公司最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