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600287)索赔预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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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600287)索赔预征集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之间买入,并在2021年8月17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区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江苏舜天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4年7月6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4日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3年7月3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如下:公司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情况、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三、谢连杰律师团队

单位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