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现对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重庆证监局表示,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应切实加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合规管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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