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是股票换现金,换股并购是股票换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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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换股收购
收购公司为了跟目标公司利益捆绑,目前大多采用换股并购模式,如果说目标公司市值10亿元,收购公司可以按照10元/股增发1亿股来换取目标公司百分百股权,目标公司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者被注销,目标公司的原股东成为收购公司的新股东。
2、现金收购
如果收购公司现金充足,则可以直接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如果收购公司现金不足,可以先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换取现金,再用定向增发换回来的现金来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这样的话,收购公司得到目标公司的股权,而目标公司的原股东获得现金收益。


如果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那么收购公司想获得目标公司百分百股权,应该采用全面邀约收购(或者在二级市场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份达到30%后,再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采用换股方式的,还应当给目标公司所有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也就是说,就算用换股方式进行,也要备好充足的现金以防止目标公司的股东选择现金。
也就是说,收购上市公司比收购非上市公司要复杂一些,资金要求也要高,所以一般是上市公司收购非常上市公司的多,而非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对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