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应有涯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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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判决,我之前回复过你,还有那条鱼,两篇都没了,两篇都挺长。尤其是回复你,连你的原帖也找不着了,肯定是你不敢面对我的回答给删了。此后你又两次贴出这个判决,我再回复吧,又得码不少字。总而言之,这个判决说明大规模冷氢化的技术know how应该属于协鑫,虽然这种知识产权无法申请专利,但应该属于协鑫的商业秘密,甘居富是在协鑫岗位上获得这些相关知识技能的。法院的判决没有关于新光千吨级技术跟协鑫的万吨级技术有关的内容。SIZE DOES MATTER。甘居富出狱后直接受雇于通威,使通威获得了大规模冷氢化多晶硅生产技术。甘与协鑫签了技术保密协议,但协鑫没起诉他,可能是因为协鑫可怜他坐过牢,也可能是几年牢饭使保密协议过了起诉期。但无论如何,通威的技术来自协鑫,媒介就是永祥负责人甘居富。再强调一遍,新光的千吨级技术跟协鑫的万吨级技术冷氢化技术无关。多晶硅冷氢化在中国最早是华陆的设计想法,万吨级由协鑫首先落地,其中的know-how是协鑫的商业机密。不属于甘居富个人。@股海应有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