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不应该限制业主,所以你就要承担你家附近的人买了劣质电瓶车把你家烧了的后果,然后赞同大家都这样做。
物业垄断电瓶车充电是根源,为啥非要限制业主呢?
你能无非就是觉得业主好欺负!
其实确实是,着火是质量问题,从根源才能解决问题。但电动车不能上楼相关规定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这个仅仅是罚款反映出来,核心不是放楼道,核心是质量问题,但是现在所担心的事电动车质量没问题的情况下会不会着火,我感觉会,直连电源的设备着火概率极低,但凡是蓄电的设备都有可能着火,包括手机、充电宝。
电瓶车起火肯定是电瓶质量的问题,但是起火后再去追究是不是晚了。不让上楼,是不是就可能提前避免了危害的发生?再,产品质量保证百分之百合格是不可能的。规定是最大程度的预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