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新材:销量营收前后矛盾拟信披失真 资产造假明显关联交易涉利益输送环保压力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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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接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风光新材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企业,公司募投项目属于重污染行业曾被营口市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而且公司扩产项目还曾环保压力被迫终止,为此深交所也质疑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拟存在虚假披露情况,销量与营收前后矛盾真实性备受质疑。而且在资产方面存在明显的虚假披露情况,不符常理的披露设备的成新率与设备原值。并且,公司对关联方销售价格大幅低于非关联方,疑存在利用输送。

  销量与营收前后矛盾真实性备受质疑

  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及变动情况表中,公司披露主要单剂产品2018年至2020年外销量分别为10228.89吨、9183.80吨、8362.08吨。而在自产抗氧剂单剂的用途情况情披露,公司自产各抗氧单剂直接对外销售数量分别为10401.37吨、8795.76吨、7936.04吨。由此可以看出,公司主要单剂产品前后披露对外销售数量之差分别为172.48吨、388.04吨、426.04吨。

  不仅如此,公司产销率也存在虚构。

  风光新材在自产抗氧剂单剂的用途情况情况表中披露,报告期期内公司直接对外销售数量分别为10401.37吨、8795.76吨、7936.04吨,生产集成助剂领用量分别为6932.10吨、7574.22吨、8644.82吨,合计销量应分别为17333.47吨、16369.98吨、16581.22吨。同期产量分别为17029.29吨、16514.35吨、16568.56吨,则实际产销率分别为101.79%、99.13%、100.08%,而公司披露产销率分别为100.71%、98.06%、99.33%。

  另外,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也存在虚假披露情况。

  招股书披露,公司主要产品168销售金额分别为9770.92万元、8912.41万元、6723.21万元,销售单价分别为19236.13元/吨、19717.84元/吨、18806.91元/吨,由此可知公司168产品销售数量分别为5079.46吨、4519.97吨、3409.71吨。而公司披露168产品内外销售数量分别合计为8897.50吨、8263.24吨、7827.71吨,内外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0943.84万元、9965.52万元、7862.03万元。

  公司披露主要产品1010销售金额分别为9988.95万元、8871.16万元、7847.22万元,销售单价分别为26812.15元/吨、26891.47元/吨、25626.49万元,由此可知公司主要产品1010销售数量分别3725.53吨、3298.88吨、3062.15吨。而公司披露主要产品1010内外合计销售数量分别为6370.10吨、5953.31吨、6406.36吨,销售金额分别为8559.27万元、8149.92万元、7659.08万元。

  其他主要产品抗氧剂626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招股书披露抗氧剂626销售单价分别为31353.37元/吨、32090.84元/吨、32252.19元/吨,销售金额分别为1834.01万元、2314.04万元、2587.06万元,合计销售数量分别584.95吨、721.09吨、802.13吨。而在自产抗氧剂单剂的用途情况披露,氧剂626内外销售数量合计分别856.98吨、1018.36吨、1179.52吨,销售金额合计分别1549.61万元、1891.84万元、2006.27万元。

  主要产品抗氧剂1076,招股书披露销售单价分别为24297.61元/吨、24992.06元/吨、22040.26元/吨,销售金额分别为2038.45万元、1609.15万元、2034.16万元,由此可知公司销售数量应分别为838.95吨、643.86吨、922.93吨。而在自产抗氧剂单剂的用途情况披露,抗氧剂1076内外销售数量合计分别1208.89吨、1135.09吨、1167.26吨,销售金额分别为1800.80万元、1654.33万元、1487.97万元。

  资产存在明显造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中披露2.4 酚精馏塔原值为214.74万元,成新率为5%。而在2019年末,公司披露2.4 酚精馏塔原值为336.24万元,成新率为84.17%。

  2020年末对比2019年末,公司2.4 酚精馏塔成新率从84.17%急速下跌至5%,仅仅一年的时间设备减值速度惊人.而且2020年末2.4 酚精馏塔原值金额下降121.50万元,说明2020年公司处理一些2.4 酚精馏塔设备,从设备成新率分析,公司处理的应该是一批新设备,这样操作并不符合常规,说明公司设备存在造假情况。

  此种情况还在主要设备1010 新增耙式干燥机上出现,2019年末公司披露主要设备丙烯氨氧化小试装置原值金额为177.14万元,成新率为78.89%。而到2020年末,公司披露1010 新增耙式干燥机原值为136.30万元,说明公司处置了40.84万元1010 新增耙式干燥机,成新率为36.67%,较2019年末下滑42.22%,下滑速度惊人说明公司处置的应该是新增设备,而并非老破旧设备。这样操作也不符合常理,说明公司在设备原值上存在造假情况。

  主要设备626 安装 168 线也存在同样的情况,2019年末披露626 安装 168 线设备原值金额为169.86万元,成新率为68.33%。而到2020年末,626 安装 168 线设备原值金额为101.67万元,成新率为37.99%,说明公司处理626 安装 168 线设备并非老破旧,这样操作也不符合常理。

  向关联方低价销售疑利益输送

  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布艾(上海)化工科技中心形成关联交易,对其销售抗氧剂销售金额为195.04万元,虽然销售金额比较低,但是销售单价却大幅低于非关联方。

  招股书披露,2018年公司对关联方布艾销售抗氧剂168、1010、1076、B215销售单价分别为16971.92元/吨、25213.68元/吨、22222.22元/吨、19914.53元/吨,而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19170.38元/吨、26412.09元/吨、24040.75元/吨、21917.95元/吨,差异率分别为-11.47%、-4.54%、-7.56%、9.14%,差异率较大。

  不仅如此,公司还曾在2018 年 3 月,发行人与财务总监刘淼之配偶杨维旭控股的营口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其对抵押贷款涉及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评估费用 36300.00 元。

  曾因环保压力扩产未批

  面对产能日益饱和的同时,公司并没有放弃产能扩张,而这一切却因环保压力最终未能如愿以偿。

  公司曾在2016年12月12日出资设立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澳辉成立之初是为了实施烯烃抗氧剂催化剂项目,但是由于当地化工园区规划调整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环评批复,公司出于自身发展战略考虑,转至陕西榆林实施烯烃抗氧剂催化剂项目,对于武汉澳辉予以注销并处置相关资产。

  对于未能取得武汉市环评批复的原因,公司称项目推进过程中,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下发《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要求“不得在沿长江一公里范围内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正在审批的,一律停止审批”,武汉项目因位于沿江1公里范围内而无法在短期内继续推进,经公司与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协商,最终决定终止武汉项目的投资。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重污染行业。

  随后,公司将扩产目的地转移至于陕西榆林,但是公司又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固体废物。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以及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