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在路上呢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7喜欢:0
法律也没有一刀切,或者说留了口子。
民促法对未来新办是重大利空,但是对已经既成事实的国资民办,没有明确给出意见;里面提到了一句(第六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现有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热门回复

2021-05-19 07:58

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变更举办人。现在指望地方政府一直不执行,不太可能。

是啊,条文法抠字眼还是由空子可钻的。

2021-05-20 09:00

是。它现在不敢说啊。说了,就显得是有意绕开法律。只能做,不能说。估计各地政府会默许。

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变更举办人或风险消除的时候,就是转折的时候?
昨天公司回复了你的担忧,不很明确如何规避。

租赁协议不是一年一签吧,到期后才是新的交易。未来也相信上市公司能处理好。
现在预期有多差,将来空间就有多大。

2021-05-18 08:40

既往不咎是对的,但9月1日以后发生关联交易,全是违法的。那是新发生的交易,不是过往了。

既往不咎,分类改革看各地市的政策。没有悬着剑一说,就是一个影响:再扩张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1-05-17 22:22

没用。你不改、不规范,总有剑在头上。股票投资者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