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特意指出:这个方案的设计是”技术方案“,证券监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就能够做到,不需要大规模、跨部门的协调。好的救市原则应该包括:既有短效,也有长效;方案的影响力足够大;不动用公共财政资金;简单易行,公开透明;好处远远大于成本。
一个见识
作者称:能够向“不认识的人”融资,并且不用“偿还”,想想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特权。
作者总结
一个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上市(或增发股份)吸收公众股东,未来良好的盈利能力是一个隐含承诺,如果盈利能力低下,控股股东溢价发行新股得到的好处就是不适当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能覆盖公众股东的资金成本,控股股东有义务返还其溢价发行新股获得的”净资产转移支付“对公众股东进行补偿,这是合理的。本文还建议控股股东的股份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给特定投资者,作为“压实”控股股东责任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