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日本的启示:千万别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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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东西,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用得上,而且每个人都希望永远别用上。

你说,有谁愿意买这样一件东西回家?

可就是这种听上去没人愿意买的东西,全国上下有超过800万人正在拼命推销。据统计,每50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个人卖过这玩意。

不但如此,政府还专门为它设立了一个公众宣传日,号召大伙儿买买买。

真可算是天下奇闻了。

1 我为什么反对“买”保险

每年的7月8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掐指一算,今年是我进入保险行业的12个年头,做寿险顾问的第4年。

但是,对号召大家“买保险”这件事,我一直是持反对态度的。

进入寿险业之前,我在一家日资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了6年。

然而,我从来没有在日本人口中听到“买保险”(保険を買う)这三个字。

难道日本人不喜欢保险吗?当然不是。

日本2013年的人均保费达到了4207美元,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喜欢保险的国家之一(作为对比,中国2014年的人均保费只有237美元)。

日本人不说“买保险”,是因为他们对保险有正确的认识。他们只会说“加入保险”(保険に加入する / 保険に入る),或者“投保”(保険を掛ける)

“买保险”这个说法,本来就是错误的。

让我们看看保险的起源,自然就一清二楚了。

2 保险的本质是互助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由于航海风险巨大,在当时地中海航行的商人中形成了一种习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放弃货物所引起的损失,由获益的各方共同分摊,这就是“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原则。

这一原则后来为公元前916年的《罗地安海商法》所吸收,并正式规定为“凡因减轻船舶载重而投弃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必须由全体分摊归还”。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了“损失分担”这一保险的基本原理,因此被公认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人寿保险的起源,也是在古希腊时期。

公元前500年-公元前200年,一种叫希腊社团的宗教组织,通过向每一个成员提供适当的葬礼,来承担所有成员的风险。

之后又出现了仿效希腊社团的罗马学院,逐渐演变为相互受益组织。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则由同业公会来扮演这一角色,为成员提供相互援助,例如死亡、疾病、被海盗俘获、沉船、房屋烧毁、贸易工具的丧失等。

保险的本质在于相互援助,分担损失。

它不是一件商品,而是一纸契约。

大家共同签订互助契约,加入一个互助基金,当成员中有人发生了风险,遭受损失,就从基金里面拿出钱来帮助他渡过难关。

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寿险等保险种类,只不过是根据所针对的风险不同,而成立不同的互助基金罢了。

担心身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就加入重疾互助基金。担心意外身故或残疾给家庭造成负担,就加入意外互助基金。如此而已。

这样的互助契约,只能是“加入”,而不应该是“买”。

我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保险传入中国时,会把 “加入保险”叫做“买保险”。考虑到股票、基金、债券等也都是“买”的,甚至去银行存钱也有“买存单”的说法,或许是为了让无形的金融产品“有形化”,让老百姓放心掏钱,所以才用的“买”字吧。

但正是这个“买”字,让保险变得面目模糊,乱象丛生。

3 保险不是想买就能买

买,意味着只要付钱就能拥有。然而,保险是想买就能买的吗?

就重疾险而言,如果健康状况不达标,属于“非标准体”,可能会被除外某些疾病,或者加费,严重的可能会被拒保。不做如实告知,掩耳盗铃强行投保,当然也可以,但是会给将来埋下被拒赔的隐患。

事实上,很多人根本不重视健康告知,不知道自己花钱“买”回来的保险合同,可能只是一张废纸。

而被拒赔的人,往往愤愤不平,痛斥“保险骗人”。

试想,这是一份大家共同签订的互助契约,如果你是健康的“标准体”,而其他人却通过隐瞒病史顺利加入,最终获得了赔偿。也就意味着诚实的你在替不诚实的人买单,你愿不愿意?

买,意味着成为了自己的财产,可以任意处置。然而,保险合同能随意“退货”吗?

对保险有所了解的人应该知道,长期人身保险(如寿险、重疾险)中途退保,只能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越早退保损失越大,肯定不能轻易“退货”。

既然保险是一种互助契约,自然要遵守共同约定。大家将来获得的赔付来源于各自缴纳的保费,在长期合同中,每位成员都承诺支付一段时间(例如20年)的保费,互助团体才同意承担他的风险。那么要求中途退出的人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

买,意味着可以打折优惠,可以赠送礼品,可以返利。然而,保险真的可以“优惠”吗?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但事实上违规“返点”的保险业务员大量存在,车险市场更是重灾区。这跟长期以来把保险当成“商品”来“卖”的思维密不可分。

一个只会“推销”保险“商品”,还不惜通过“返点”来留住客户的业务员,能站在客户角度客观分析他的需求,设计一份合理的保险方案么?

我反正是不信。

所以,我在此奉劝广大消费者一句:千万别“买”保险。

参考资料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袁建华/金伊林 编著

《迷失的盛宴》陈恳

《人寿与健康保险(第13版)》[美]肯尼思・布莱克/哈罗德・斯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