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耕普惠金融,浙商银行成功落地首单柜台高等级信用债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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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和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优化开户及交易机制,进一步丰富了投资人类型、柜台品种及交易方式。

5月6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精神,浙商银行与浙江省内机构银万资本成功落地首单柜台汇金债交易,是浙商银行开办柜台业务以来首次交易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高等级信用债券,同时也是汇金债首次在开办行柜台开展交易。本次交易的成功落地是浙商银行支持柜台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丰富了柜台债券报价品种,也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样化、个性化的配置需求。

柜台业务是银行间市场面向零售金融领域的延伸拓展,是提升债券金融服务普惠性的重要路径。长期以来,个人投资者普遍通过投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保险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债券,银行、基金及保险等金融机构再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买卖债券。截至2023年末,我国柜台债券托管余额仅占全市场债券托管余额157.9万亿元的0.37%,提升空间较大。

柜台债券中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政策性金融债等品种兼顾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在当前存款定期化背景下,通过商业银行柜台投资债券市场,有助于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将储蓄高效转化为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目前绝大多数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内的中小机构并无资格直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柜台业务为其参与银行间市场打通了路径。”银万资本总经理赵峰表示,与此同时,投资人在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过程中的痛点,诸如环节多费用贵、非活跃券流动性缺失、做市商准入困难、回购融资难融资贵、投研力量薄弱等也有望得到解决。

随着柜台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的丰富、市场活跃度的提升以及信用衍生品等交易品种的上线,将进一步丰富中小机构的债券投资策略,提高债券投资便利度,有助于吸引更多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参与柜台交易,为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引入资金活水,满足市场主体多元融资需求,增强金融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浙商银行自2021年正式开办柜台债券业务以来,积极投身柜台业务发展与推广,持续推进柜台债券产品创新,参与了多支地方政府债券柜台销售,落地了全行首单金融机构投资者柜台债券业务,并于4月24日成功向零售和企业客户分销中国进出口银行2024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在柜台债券托管、做市、担保品管理以及清算结算一体化等方面已建立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

未来,浙商银行将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积极践行“善本金融”的理念和服务实体的宗旨,聚焦财富管理场景建设,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系统和服务,通过手机银行、企业网银和“同有益”线上平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全力写好普惠金融“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