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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茅台与黄金,比特币等同,那就没有讨论基础了。那所有的逻辑基础都得重构。但是茅台真实的情况是既不是黄金,也不是比特币,连“类”都算不上,无论从产出机理,人类心智,还是历史传承上都无法去类比。而茅台,甚至整个白酒也只是经营在商业大潮中的一个商品罢了,只是这个商品在特殊时期表现出特殊性。所以我们更应该去了解这个“特殊”,而不是把它理解成“常态”。
那要这么说特殊的东西太多了,比如小提琴就是个乐器,但是它变成收藏品和赋予金融价值从几百年前就兴起了,那这算不算特殊?如果这个也是特殊的那要举的特殊例子太多太多了,请不要把常态当做特殊来看。
现代信用货币既要具备易得性又要具备稀缺性,易得性可以保证大量商品可以得到货币化进而满足人类生产消费诉求,稀缺性能够保证大家信任其背后的索取权,所以信用货币一直需要在这两者中取平衡。茅台酒其实也类似,短期量多了,真实消费者需求赶不上,价格便会有压力,损害了其稀缺性;经济增长较快阶段,茅台酒需求增长速度用GDP显然是低估了,真实需求增速体现的是喝酒群体收入增长率,但这个没法精准去算,但一定比GDP增速高得多,市场经济下贫富悬殊程度扩大所致,因为5年生产期等原因来不及放量,易得性不足,妨碍了大家喝酒需求,那么部分挤出去喝了其他酒(不喝酒但买酒的群体变多了,挤占真实喝酒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