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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业集团(02355)$ 宝业市值才20亿,现金却有100亿,赚了钱从不分红,这股票你买不
引用:
2024-03-15 16:18
@不明真相的群众 方丈下午好,有这样一家国企公司堪称印钞机,商业模式很好利润稳定垄断经营,每年可以产生大量自由现金流,估值也不是很贵(市盈率13倍左右),但是大股东是铁公鸡分红很小气,每年大部分利润都报留在公司买理财和大额存单,公司的市值200亿左右,但是公司账上的现金资产就超过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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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7:47

你怎么知道他有那么多现金啊?可能全是假的

03-21 15:51

能否集合小股东告上法院,按公司法多年盈利不分红,可起诉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03-15 21:46

没有可比性,你这个房地产相关行业未来自由现金流不稳定,而且高负债两三年就亏光了

03-21 16:18

一、2006年3月,太一热力公司成立,股东为太乙工贸公司和居立门业公司,分别持股60%与40%,法定代表人李昕军,其同时也为太乙工贸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热能供给、管道安装维修。
二、2009年10月,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与太一热力公司签订《整体资产收购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7000万元收购乙方全部资产。甲方于2010年10月前向乙方支付了全部资产转让款。太一热力公司转让全部资产后,停止了业务经营。
三、此后,李昕军未经居立门业公司同意,没有合理事由将5600万款项转入兴盛建安公司(兴盛建安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为李昕军)账户,转移公司利润。
四、居立门业公司提议召开股东会进行分红,但李昕军控制的太一工贸公司不同意,未能通过进行分红的股东会决议。
五、此后,居立门业公司向甘肃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进行分红。一审中,经司法审计,太一热力公司扣除争议款项后的可分配利润为40783591.8元。
六、甘肃高院一审判决,太一热力公司需进行分红。太一热力公司并未经股东会决议不能分红为由,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二审判定,太一热力公司按股权比例40%向居立门业公司分红16313436.72元。

03-21 15:53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不分红的处理,股东有一定的法律手段来争取自己的利润分配权。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股东的权利**:根据《公司法》解释文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分配利润。如果公司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分配利润。
2. **违规分红的法律责任**:《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指出,如果公司违反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如果违规分红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以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税务后果**:违规分红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例如未履行分红个税的代扣代缴义务、虚开普通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税务处罚,严重时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4. **分红规则及程序**:公司在分红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保分红决策的合法性,以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分红。
如果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 **收集证据**:准备相关证据,如公司财务报告、股东会决议等,以证明公司有利润且未进行分红。
- **法律风险评估**: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采取诉讼行动。
- **启动诉讼**:如果必要,股东可以启动诉讼程序,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
通过这些措施,股东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合理分配利润。

如果真有那么多前,私有化不就可以了!市净率都0.2倍,大概率很多是虚的

A股需要几个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