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申报,即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以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
(二)拉抬打压,即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证券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证券交易价格明显上涨或者下跌;
(三)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即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证券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很明显也没用这些规定,而是用了第六条。
说的是这条。通过电脑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非电脑)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我估计就没有不违规的。因为很多交易都有设定买入或者卖出阈值。包括券商提供给个人用户的交易软件里面都有。
(一)虚假申报,即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以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
(二)拉抬打压,即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证券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证券交易价格明显上涨或者下跌;
(三)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即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证券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很明显也没用这些规定,而是用了第六条。
通告里面没讲接回来。而且当天接回来的操作,很多老股民都干过。投资机构就算有这种操作也是正常。所以我觉得这条规定挺含糊不清的,如果是为了防止大资金操控股价,还不如明确界定。像没加盖的地方,操纵界定主要是虚假交易、造假、内幕交易,对交易数额巨大的其实不管的。因为大机构调个仓位都几十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