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今年的试点,将原来的市场参考基准价0.463元/千瓦时调整为基准价+容量补偿,基准价调减为0.442元/千瓦时,容量补偿在0.021元/千瓦时水平。
不是,换汤不换药,其实本质上还是一样的目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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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增加工商业户的电费负担,因为目前不合时宜。[不说了] 网页链接
现在国家出的文 和广东出的文 是不是存在矛盾?
暂未听说要下调电量电价,只是补容量电价,对火电来说意义可就大不一样了[笑]
好像4哥不是抄广东作业,而是搞了一套类似抽蓄容量电价的机制,从工商业用户抽了一点填上。
[想一下][想一下]看得我一愣一愣的
不是0.021*上网电量而且0.021*设计发电量 给电厂容量费?
教授,这样子不还是没变吗
利好煤电、气电装机容量大而利用小时数低的电厂,对于上网点价挂钩火电基准上网电价的X能源应该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