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董监高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影响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影响
(4)其他相关主体或人员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市场禁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的影响
2.并购重组的影响
(1)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影响
(2)董监高被立案调查的影响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影响
(4)其他相关主体或人员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的影响
3.退市与重新上市的影响
(1)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影响
(2)董监高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市场禁入的影响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影响
(4)其他相关主体或人员被市场禁入等的影响
4.日常监管的影响
(1)上市公司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影响
(2)董监高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影响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影响
5.分拆上市的影响
(二)对董监高的影响
1.任职的影响
(1)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对董监高任职的影响
(2)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对独立董事任职的影响
(3)行政处罚对董事会秘书任职的影响
注1: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而导致不得被提名任职的,若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候选人,并应当充分披露提名理由。
注2:如出现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同时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注3:沪主板、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相关董监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监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
2.减持的影响
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对董监高减持的影响
3.股权激励的影响
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对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参与股权激励的影响
4.培训的影响
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对董监高培训方面的影响
(三)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的影响
1.减持的影响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减持的影响
2.培训的影响
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培训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