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后,一般45个交易日内进入,可以在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交易,交易规则:
一、委托申报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15:00进行集中撮合成交。
二、股票简称5结尾,每周转让五次。条件: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股东权益为正值或扣非净利润为正值、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股票简称3结尾,周一三五转让。条件: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股东权益和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股票简称1结尾,周五转让。条件: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或未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股票转让服务协议》,或未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或未披露中期报告的。
三、涨跌幅限制为5%,最小变动单位A股0.01¥,B股0.001$。不实行四舍五入,就小原则,小于最小变动的部分舍弃。
即股价<0.4元,涨跌幅限制为0.01元;
0.4元≤股价<0.6元,涨跌幅限制为0.02元;
0.6元≤股价<0.8元,涨跌幅限制为0.03元。
四、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情形:
(一)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限制。
五、董、监、高不得减持情形: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六、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依次是: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七、股票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不除权除息情形: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和解;实施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