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就有弊,是GDR的优点,也会变成了监管套利,国内定增没有一年走不下来,GDR加快推进,也就4-6个月,锁定期120天,造成了监管政策差异化。所以监管认为,这背离了初衷,变成了投机者监管套利了。
2、规定公开有发布了,我这边主要解读下具体影响:
一、门槛更高了
第一,要求一定市值规模、规范运作水平高。市值规模是200亿还是500亿,这个要看监管如何去切了。规范运作水平高,这个一般上市公司都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问题。除非监管想卡你。
第二,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主业领域,满足海外布局、业务发展需求。这个是对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进行把关,要求主业经营且要有海外布局,这个看募投资金的使用必要性和合理性了。
二、申请程序更严格了
在境外提交发行上市前,先向交易所提及注册申请,交易所参照A股定增审核程序出具审核意见。这里补一句,指南针2022年5月16日发布了定增预案,一年过去了,仍然在审核之中。这里面审核周期不确定性,至少需要12个月。
三、募集资金使用更加严格了
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并按照A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境外募集资金。这个要求其实比较严格了,不是你大致画个饼就可以了,还要看你具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我相信目前在审的上市公司要补充和完善申报材料了。此前只是指个大方向,具体怎么用,后面再说。交易所审核的时候肯定会从严,要求论证必要性合理性,给出具体使用规划。
四、材料要求上更加严格细致了
第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增加了,要按照A股证券发行注册办法16和17条来编制文件,具体包括: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这个是A股再融资常见文件。已经发行或者在审的GDR发行人是没有编制及审议这些内容,这个地方需要上市公司增加及补充。
第二,编制募集文件,发行GDR上市公司一般都会按照境外要求编制募集说明书,这里监管最新要求,基础证券是A股,要按照A股编制要求披露募集说明书。
第三,增加发行情况披露内容。目前GDR发行情况,可能就是2段话,上市公司什么时候获取批文,什么时候发行完毕并上市。相对比较简单,就是告知大家一声,我发行好了。但现在的要求,比较严格细致了,要穿透说明实际认购对象,是否存在收益互换等协议安排,是否存在延长跨境转换期情形,这个对发行增加了具体要求。
五、新老划断,拿到批文的,该发就发。没有拿到批文的,要按照新规则,想交易所提交注册申请。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GDR发行等同于境外版定增,但是基础证券是A股,需要严格按照境内监管要求,履行注册、备案程序,信息披露程序和募集资金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