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屠环宇:市场活跃度提升,或可关注三大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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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屠环宇,照旧给大家汇报下产品的定投情况。

从2022年5月加入定投团以来,三年多的时间,定投期数超过150期,每周雷打不动的固定扣款,看似平淡的坚持,实则是在为 “微笑曲线” 右侧的上扬默默蓄力。随着近期市场暖意渐浓,我们坚持已久的定投策略也终于迎来了收获时刻——随着华夏创新前沿的持有收益率已达到定投收益目标,过往的定投持仓也应按照计划止盈赎回,锁定收益。

不过考虑到目前国内经济逐步复苏,科技的发展更是方兴未艾,展望未来两年资本市场或依然具备较好的投资潜力,我本人计划此次仅小幅赎回华夏创新前沿盈利的部分,而保持本金继续投入,并持续以周度频率参与定投计划。

对于华夏创新前沿华夏时代前沿一年持有的持有人,大家或可根据自己的持仓收益、风险偏好和市场判断,理性地做出适合自己的决策。定投的核心恰恰与追涨杀跌相反,而是以纪律性投资对抗人性中的贪婪与恐惧——在市场波动中从容摊薄持仓成本,在低位悄然积累优质筹码;同样,适时地选择止盈也绝非投资的终点,而是为下一阶段的布局储备更充足的能量。当然,从长期维度看,优质资产的价值成长逻辑并未改变,而定投依然是我们最推荐的一种投资方式,适配于长期的投资需求,以纪律性的持续投入穿越周期,让时间与复利的魅力持续释放。

同时,借此机会,在这里我们也想跟大家表达歉意与感谢。2022年以来,市场经历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在地缘冲突、互联网反垄断、半导体制裁、贸易战等一系列挫折和打击下,市场信心一度降到冰点,产品净值也一度大幅回撤,特别是部分新发基金自发行后就下跌较多,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差的投资体验,我们深感愧疚。当然在此期间,我们也从未放弃努力,积极地把握了一些结构性的投资机会,例如在全球大模型浪潮下投资于AI算力和应用,例如在互联网公司的巨大偏见中努力挖掘核心资产最终等来了价值发现的曙光——如今,资本市场拨云见日,产品净值也回到新高。感谢大家的一路相伴,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力争为大家创造更优质的价值回报

最后,我们也再向大家汇报一些未来的投资思路,我们后续计划重点关注和投资的几类投资机会包括:

围绕“人工智能+”这个当下时代重大的信息技术变革,在产业的螺旋进步中,不断寻找价值创造的环节。展望未来半年到1年,AI应用、国内算力、人形机器人领域或都有进一步突破或加速的潜力。

在长期不确定的国际大环境下,国产替代或持续加速,可关注相关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EDA、科学仪器、基础软件、医疗器械等等。未来三年后很多环节的国产化率大概率会再上一个台阶。

科技出海,从过去十年的劳动力红利(果链、代工、低端制造等),到未来十年的工程师红利(消费品、创新药、军贸、汽车、机器人等),优秀的中国科技企业不仅全球份额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也会分享到越来越大的价值量。

$华夏时代前沿一年持有期混合A$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A$

风险提示:

1.华夏创新前沿为股票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净值增长率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R3。

2.华夏时代前沿一年持有为混合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净值增长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R3。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本资料仅为服务信息,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于投资人的任何实质性建议或承诺,也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7.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8.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匹配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的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存在差异。

9.本页面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由基金销售机构提供,且投资者应符合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原则。

10.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11.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12.本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页链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网页链接】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13.本资料中推介的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1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