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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市政府秘书长:最尴尬的处级领导,连个食堂都管不了】

普及一下常识:

市政府秘书长,是市政府党组成员,有权参加

市政府最高决策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参加)。但级别却只是正处。

也就是说,他是市政府领导,却不是市领导。

市长副市长是厅级干部,是省管干部,而他作为处级,属于市管干部。由于党管干部,所以实际上就是市委管干部,往往就是市委书记管干部(市长副市长由省里任免,所以不那么怕书记)。

也就是市政府秘书长是为市长服务,职务却由市委书记决定。于是,市长和书记博弈,政府秘书长往往成为书记的出气和出招的首选。

相反,市长想向市委书记发难,却丝毫无法奈何市委秘书长。因为市委秘书长是市委常委,和市长同属市委领导,当然也是市领导,权力地位比普通副市长还大!

另外,秘书长不分管任何局委办,只负责内部协调管理,也就是没有任何行政权力和人事权。当然,好处是政府任何事故责任,秘书长都无需负责也不会成为替罪羊。

比如,某省出了重大交通事故,首先问责到副处级的交通局副局长,严重点正处级的局长受罚,然后就是分管副市长和省交通厅副厅长背锅,再严重就是市长和交通厅长扛,再严重就是分管副省长和交通部副部长倒霉,顶天了就是省长和部长(如烟大轮事件)处分,但市里、省、中央政府的副秘书长、秘书长都毫发无伤。

也就是,政府再大的功绩都没秘书长的份,但再大的事故他也不用担责。

最后一个尴尬,虽然他不分管任何行政权力,但因为主内,本来政府机关后勤事务中的油水还是不少的,比如机关食堂。但这些基本都是同为正处级的市府办主任负责,于是秘书长虽然分管办公室,但大家都是正处级,其实根本就管不了他,更多是被市府办主任架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