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怠于行使强制赎回权利的原因已找到:可能与其控股股东仍大比例持有可转债,大股东想赚取可转债的差额收益,不想转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意愿相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特发集团持有公司39.18%股权,并通过子公司汉国三和持有公司 1.32%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0.5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特发集团 43.30%股权,通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特发集团19.49%股权,深圳市国资委合计持有特发集团 62.79%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发信息于2018年11月16日发行4.19亿可转债,其中:原股东优先配售占比45.92%,网上发行占比50.64%,主承销商包销比例3.44%。特发转债于2018年1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简称“特发转债”,代码“127008”,期限5年,转股起始期即自2019年5月22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主体和债项评级:AA。
特发转债是目前A股可转债市场少有的期限为5年的可转债产品,特发转债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如下:
特发转债于2018年11月16日发行,初始转股价6.78元/股。2019年5月16日,因2018年度权益分配事项,转股价调整为5.61元/股。特发转债于2019年5月22日正式进入转股期。
特发转债2018年11月发行时的正股价格处于相对低位,初始转股价格相对较低。2019年在5G概念的炒作背景下,特发信息股票价格于2019年1月开始迎来一波上涨行情,于2019年4月23日最高价达到20.33元/股,之后股价不断走低,2019年7月31日收盘价为10.64元/股。特发转债于2019年5月22日正式进入转股期,至2019年7月3日,已满足“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强制赎回条款,至2019年7月31日,股票价格仍持续高于强制赎回价7.29元(5.61*130%),公司未行使强制赎回权。截至2019年7月31日,特发转债余额1.436亿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34.25%。
特发转债在2019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后,正股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强制赎回价的情况下,截至目前公司仍未行使强制赎回权利的主要原因可能包括:
1、可转债规模较小。特发转债4.19亿元的发行规模相对较小,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14%;同时由于正股价格持续高于转股价,大部分可转债持有人已主动转股,截至2019年7月31日特发转债余额1.436亿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34.25%。因金额较小,存续期限较短,利息较低,即使未全部转股,特发信息所需支付的利息费用也相对较少。
2、公司资金周转较为紧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的发展,资金压力也在不断加大。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升,目前保持在60%以上的高位;2019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4,641.52万元。2019年5月25日,特发信息披露了《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再次发行规模为5.5亿元的可转债,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可转债回售风险较低。由于特发信息所带的5G、宽带提速概念,2019年1月后,股票价格相较可转债发行时大幅上涨,使得特发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对较低,安全边际较大。另外,公司设置的特别向下修正条款为“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掌握主动性相对较强。
特发信息怠于行使强制赎回权利的原因已找到:可能与其控股股东仍大比例持有可转债,大股东想赚取可转债的差额收益,不想转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意愿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