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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郭荆璞: 时间不够充裕的前提下,直接杀一个家人再问话是最优解//@郭荆璞:回复@彬彬怡真爱粉:为了50万人拷打有嫌疑但未定罪的人是必要之恶,拷打他家人则是不必要之恶,必要之恶事需要我做我愿意承担责任,但我不会做无必要之恶事,这是我的看法。说实话我看很多人既没有勇气做必要之恶,也没有勇气承担责任
引用:
2023-10-10 16:53
以前我司面试的时候,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经常会用电车悖论的变体,看应届生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有一次的题目是,已知城市里有一颗脏弹,2个小时之内找不到会死50万人,现在抓到一个疑似kb分子,问能不能拷打他和他的家人。我的答案是我会亲手拷打他获得情报,但不会动他的家人,事后我会自首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