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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廖十一: 不能完全划等号指的是哪方面?//@廖十一:回复@十三香烤冷面:@廖十一: 我最近也一直有这方面的顾虑,江总一直在宣传分众的品牌广告和互联网流量广告的差异化,是一种二元对立思维,现在的短视频+A I已经不是单纯的流量广告,具有品牌和流量的双重价值,但这也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想法,需要事实来验证,文中那个中关村的数据就是很好的数据,但在逻辑上仍有些瑕疵,互联网的展示广告和分众的品牌广告不能完全画等号。
引用:
2024-05-18 21:00
前段时间写了2篇关于分众传媒的文章《年报发布后,暴跌7.28%:分众传媒年报及一季度报浅读{年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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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5:58

分众的品牌广告是点到面,频次高且展示周期长,互联网的展示广告是点对点,频次低且展示周期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