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下回购用途,80%的回购股份注销,20%以下可以用于股权激励,条件须股东大会通过。
二是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作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
三是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解决上市公司受制于窗口期无法回购的现实问题,减少回购区间限制,同时加强回购交易监控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四是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的基本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6个月”,满足新上市公司回购需求。
五是将原限制收盘前半小时不得回购交易申报,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增加每日可回购时段。
对那些股价显著低于每股净资产、价值严重低估、有能力、且有意愿实施回购的上市公司构成利好。
只回购不注销的,未注销部分应由懂事长个人全额出资补足并注销。
不是很理解,回购难道不应该是公司想回购自己回购就完了,为什么还要条件?就好像捐款要经过许可一样令人费解。
禁止回购用于股权激励,你要激励直接发钱,大家明着来!低价回购股权激励给高管,然后高价在减持,这是哪一出啊?
顾左右而言他,现在是急症快死了,还在教打太极拳玩养生
如果回购不注销,只用于高管股权激励,那这些规则改变,就是对二亿股民和七亿基民的更大利空,等于用股民,基民的钱买了股票送给管理层
回购不注销就是耍流氓
所以说周一跌准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