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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安而后能定: 您这个说法非常好!以常识看问题。有个老法官告诉我,说有时候对一个法条的理解有争论的时候,他们会搬出一个“老太太”,说你去大马路上随便找一个老太太,看看她怎么理解这个法条。他说这叫“公序良俗”,这是所有立法的基础。//@安而后能定:回复@周期狙击手:以常识看问题,不用咬文嚼字,行政行为是人做出的,是理性思维的人组成的机构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是儿戏。从设置ST的目的看,是为了警示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再看看国联存不存在这种风险,有没有必要向投资者发出警示?没有的话而做警示,那就失去了ST的意义。回头看看那三家ST,都是三年及以上甚至五年的扣非连续亏损,这个做ST处理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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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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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1:35

很多人被st这个纸老虎吓到了,不能把目光移到事情本身,也对监管“实质”审查原则有所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