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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1986dreamer” 提问:请问证监会最近强调的不允许公司变更重组业绩承诺对公司回售天津安浦胜利有没有影响?

公司官方回答:感谢您的关注。 首先,关于2015年、2016年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前次重组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相关条款的约定,同时结合标的资产2015年、2016年的业绩实现情况,上市公司已经依据当前节点确定了前次重组业绩承诺人当前应当履行的所有承诺义务,即2015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2016年度因业绩未达标承诺方需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约1.86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2016年业绩补偿款的支付安排,且补偿方式、补偿额的计算均依照前次重组协议的约定进行确定的,未对前次业绩补偿承诺作出变更。 其次,关于2017年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时点,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的估值结果约为3.96亿元,2017年预计实现净利润4,726万元,即2017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估值约为4.43亿元。同时根据前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条款,前次交易对手方2017年需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约1.79亿元。考虑到2017年度承诺期未满,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定价已经依据估值报告,客观及充分地考虑了拟出售标的资产在2017年度可能完成的业绩,以及上市公司可能获得的业绩补偿款,本次交易合计的补偿款和股权转让款之和8亿元与原业绩承诺协议约定的承诺期内吉艾科技可获得的补偿款及标的公司估值合计上限8亿元相当,本次交易作价已考虑了2017年业绩补偿承诺的影响因素。 综上所述,公司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出售标的公司安埔胜利100%的股权的方案,主要是公司基于当前的经济形势,为稳定和改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预防突发性经营事件导致公司重大损失而做出的决定,旨在有效控制后期可能的经营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未对前次业绩补偿承诺作出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中的相关规定。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