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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了得了,首创集团都是第一大股东。9月30日,证监会就$第一创业(SZ002797)$ 变更主要股东提出意见。一是防止首创集团变相突破证券公司“一参一控”规定的具体安排;首创集团同时为首创证券(已经提交IPO申请)的控股股东,持有其63.08%股权。二是要求公司说明“董事会提名董事”、“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具体产生机制。所谓“一参一控”规定,即证券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