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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e互动】“任尔东南西北风” 提问:国家发改委12月18日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对中闽能源有什么影响?做为一家纯粹的风电公司,中闽能源2016年和2017年的碳排放配额有多少?为什么在各期业绩报告中没有碳排放权交易的收益?

公司官方回答:回复: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根据该方案,初期交易主体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条件成熟后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及其他交易产品。 中闽能源作为新能源发电企业,目前主要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建设,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不属于碳排放单位,因此不存在碳排放配额的问题。 中闽能源所拥有的福清嘉儒一期、二期、钟厝、黑龙江乌尔古力山等多个风电场已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CCER备案申请。但自2017年3月起,国家发改委暂停受理温室气体资源减排交易备案申请,致使我公司项目暂未能够参与具体交易。中闽能源将密切跟踪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进展,一旦条件成熟,将通过CCER项目开发获得收益。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