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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相关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对于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77,B类,基金代码:001478)及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798)。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扣款金额调整方式: 投资者通过除本公司直销机构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从500元调整至100元,同时投资人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每期扣款金额的要求。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500元。如未来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电话交易或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与网上交易系统相同。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公司网站:网页链接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泰康薪意保货币A(MF00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