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案宣判驳回抖音诉求 短视频被定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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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白金蕾)12月26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正式宣判。法院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即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