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不光份额高,毛利率也高,分众的经营承受能力本身就是物业租金的天花板,不存在物业把利润都收走的现实和逻辑条件,这和物业的地位有关,物业是分散的,物业的点位,只有在分众经整合后,才能作为资源卖出高价。你所说的物业把利润收走的论点是错误的。$分众传媒(SZ002027)$
可是港仔为什么爱买
物理空间上的垄断当然做不到,但如果竞争者的规模被挤压的比较小,且门槛(适度的物业回报)抬的相对比较高,你当然可以做到垄断了这个市场,所以要把新潮拖死或者半死不活,顺便让其他后进入者断了念想。
下坡路明显,当然伪夹头一辈子都觉得分众好,毕竟在它身上赚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