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金销售的适用性,加强投资者教育,保证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销售业务销售适用性制度的落实,公司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中相关规定制定了基金组合及服务风险评价标准。
一、评价逻辑
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组合及服务所包含的基金标的风险、持仓集中度、主理人基本情况、组合服务、流动性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向投资者揭示组合整体风险水平。
二、评价指标
1、 基金标的评估
对基金底层投资标的的风险评价参照《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明》;投资集中度为持仓占比最高的基金所占比例。
2、 主理人情况评估
主理人资格为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策略稳定性为策略基础逻辑和调仓逻辑是否明确,杠杆情况为策略综合杠杆比例(是否包含衍生品投资),违规行为为最近三年内主理人是否有被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3、 组合服务评估
最低认购金额为参与组合及服务的最低认购金额,存续期限为服务期限及策略组合存续期限,赎回安排为服务是否涉及临时赎回及赎回流动性情况。
三、评价过程
基础分为底层标的整体风险评分,其余评估部分参照上述评价指标进行打分。
综合得分为基础分与加权评估得分之和,根据综合得分由低到高划分组合风险等级,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在任何情况下,本基金组合及服务风险评价说明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或复印本评价说明。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