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而本次天通公告明确表示:
5、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5.82元/股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该价格不低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价格5.81元/股,为本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9.85元/股的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