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薪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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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CFPB(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手握尚方宝剑,欲拿“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一干小贷开刀。从草案看来,该行业是要经历大变局了。
发薪日贷款是针对个人的短期小额贷款。这个国内也有,但操作和规模不同,且不说它。该类贷款的时长一般为2周至一月,贷款额度很少超过500美金,平均约370美金。借贷公司并不把利息叫利息,但所收费用若折算成利息在每月10-30%之间。年化200%很高,但200%的标识、根据地方广告法多在店里宣传墙上予以注明,也算明码标价,并不妨碍客户找上门。使用该服务的人群特征众说纷纭,但按一般逻辑当是穷人,至少该是没有信用卡或卡已被刷爆的人群。这类贷款公司和信用卡机构的区别是其不依赖信用检查,而是依赖在下一个发薪日通过支票强制从客户银行账号扣款。
从以上的介绍看,发薪日贷款是一个很简单明了的小额短期贷,虽然利息很高,但买卖双方自愿,无需3.15出面。但我在一次翻阅企业破产流程资料时,误入本名为 <Broke, USA>的书,描述了大量因使用发薪日贷款而被逼破产的案例。该书过度偏颇,不值一读,但好奇驱使下我还是搜索了相关的报道。总的说来,在该书出版的那段时间,2010年,各类报道的口径也基本是极负面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深度的报道和一些尽量全面的分析出现,将反方观点阐明。到2014年,CFPB(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收集较全面的统计数据,某种程度统一了双方的观点。但基于这些统计数据,CFPB提出的新规又颇令人寻思。
观点:
为什么舆论认为贷款公司罪不可恕呢?真找起来,什么细枝末节的理由都会出现,如广告不诚信,合同不透明,乃至服务人员不热情等,但这些并非主流意见。主流意见大约有三种:(1)本以为是短期贷款,却逐渐演变成了中长期,最后光支付利息就已相当于本金;(2)若银行账上金额不足,贷款公司反复尝试兑现支票,造成银行方面反复收取罚款;(3)如果毁约,贷款方会使用电话骚扰、上门拜访乃至威胁诉讼的手法。
我们不妨假述一个三种全占的借款人的经历。这个人,作为借款周期最长的小众人群,最可能是退休老兵、残障人士或失业人群(反之工薪层还款较快),其共性是靠政府救济过活。假设此人从借贷公司借去500块,预计一月后偿还本息共600。政府给的救济金,可能不到2000美金每月。虽然这个收入比多数中国工薪阶层都高,但美国人的消费习惯和其本国人比时,就觉得没什么节省开支的空间了。且说他或许是不太会算账,或许是预期很快就能找到工作,第一个月只存了200-300块。还不上钱,他可能马上去找贷款公司澄清、之后再展期,但也有人选择了静观其变。对这些人,贷款公司并不知道他没存够钱,只试图将月前写好的600美元的支票兑现。结果数日后支票折回,银行收取一般30-50美金余额不足的罚金。由于美国工人的工资一般一两周一付,“邪恶”的贷款公司意图在工资发下来时抢先兑现,就会每隔几天试一次。这造成银行账户很快就积累了100-200的罚金。借款人这时才警觉,开始行动。上贷款公司说“理”无效后,他同意展期。原则上,他可以还上100元利息,再追加先还100元的本金,只展期400。如此便可逐月减少负担。但从CFPB数据看来,只有很少的借款人想到这个法子。这大约体现了借款群体的金融知识和算术水平。总之,我们例子中的这个“极端”人士,最终因各种理由用时数月乃至十数月才将钱还上,支付了与本金相差无几的利息。多数情况下,借款人在逆境下仍会尝试还清贷款-哪怕最终是寻找亲戚帮助,或无奈典当了家什。但也不乏毁约者。这些毁约者一旦关闭支票账号,拒绝偿付后,贷款方就会就将债权减价卖给收账公司(大集团或许自己成立有收账公司)。于是收账公司开始按部就班的寄信、打电话、上门、威胁要上诉(小额贷款合同签订贷款方无权上诉,但借款人未必知道),最后贷款人烦不胜烦,找报社说理去,就成就了最初的一批一边倒的舆论攻势。
以上描述的情况比较极端,把这三样全占的人是极少数。他们与因透支信用卡、或不付违章罚金而坐牢的人类似,多半来地球的时间不长、还未适应。但,对小贷公司来说,这种客户一个人带来的生意是其他客户的几倍,自然没有理由主动解救其于水火。
报纸和图书的苛责往往过于偏颇,而监管机构对小贷公司的批评,则较具普适性,主要集中在两点:(1)贷款利息太高;(2)标榜做短期贷款,但实情却是很多人会多次展期。小贷公司的回应是:(1)因为成本高所以利息高,其实没啥利润;(2)因为不调查信用记录,为减少风险必须做短期贷款,而变成中长期贷款只是因为顾客还不上后自愿展期。

图1:贷款展期次数,40%只借款一次不作展期,其中小部分人当期违约。而约13%的人会展期超过10次。
小贷公司的成本,是不是高呢?先看看违约率。根据CFPB在2014年公布的调查数据,如果把每次展期(图中为一个月一展期,但常见为每两周一次)视作单独的一次借款,看起来每次借款就有约10% 的违约了(如,40%的人只借一个月,其中4%的人在第一月违约)。当然,这样算并不正确,因为展期次数越多,违约率就越低。这稍微有些绕脑,换一种简单的理解方法:假设一家小贷公司的借款人全都展期11次,那么一年下来,前11个月都没有任何违约,年化违约率就只有约10%,理论上收取10%年化的利息就能盈亏平衡。现实与这个假设不太远,图二可见,这种“优质”客户,是小贷公司现有贷款对象的主体,故此,真实的月均违约率远低于10%,可能在3%左右。

图二:小贷公司当月贷出资金已被展期次数的分布。其中,约50%的资金都贷给了已经借款长达10个月的客户。
客户月均违约率若只有3%,小贷公司为何说成本高呢?以QC Holding 2015年为例,它的月均利息大约是15%,违约率大约是4%,最后扣除人工开销、店面成本、总部费用,最后月均利润大约只有本金的1.5%。这占了月均10%的各类开销,平摊到每个店面大约可分两类:工资累计8万多美金和店租、管理费用8万,加起来每个店面平摊约为15万。这个费用乍看不大,但综合其他数据,可以算出它日均接待客户只有12人,而八万每年的工资够支付每个店面3份最低工资了。由此看来,它要不就是夸大了成本,挪用了利润;要不就是因行业竞争而过度开店,维持过长的营业时间或单店过多的人员。总的说来,降低成本还是很有空间的。
新规:
CFPB在2015年提出新规预案,大约在今年年中会通过。预案针对的对象不只是发薪日贷款,但原则上目的只有一个,即确保借款人不会再抱着短期借款的目的、却演变成高息长期借款,CFPB称其为债务陷阱。
对于这些新规,有一条很是有移山倒海的作用-借款3月后若想展期,需等45-60天冷冻期后才能再借,或是小贷公司自愿在这段时间提供无息贷款。
根据CFPB的数据,我且不上图了(图太复杂),短债长借的需求是很刚性的。有的州早已行动,限制了小额借贷展期的间隔时间,设定了从1天到14天不等的冷冻期。但是,客户展期的概率,无论是在什么限制、何种冷冻期下,都是一样的。这种刚性的借贷需求,虽然从绝对人数上并不占主导-根据上图1,连续展期超过3个月的用户只占35%。但由图2可知他们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约80%的业务。
于是,有些人认为新规的结果会是让这类贷款的总额减少80%。但倘若短债长借的需求真的是刚性的,新规恐怕就不能有直接效果,而会产生副作用。借款者可能会变着法子去借钱,比如在几家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间周旋,这里借三个月,那里借三个月。亦或转而使用产权贷、典当行等。如果事情这般发展,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这可能会减少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却给小公司带来暴利。反过来想,大公司或许为了保住市场份额,真的接受60天冷冻期的无息展期。这就相当于把年化利息降去近半。从前面QC Holding的例子看,若减少店面数量、营业时间等,降低的利息或许并不会造成长期亏损。但倘若降息情况下仍能盈利,小贷公司又为何不早打价格战呢? 我还没研究

全部讨论

2017-05-27 16:05

请教你文中的图是哪里找到的,我一直再找类似的图,写文章用。CFPB的官网我也试过,但是很难找到。可否麻烦给个具体网址? 谢谢

2016-05-14 10:26

先生对lending club这家美国互联网放贷公司有研究过吗?它最近爆出的CEO违规放贷和离职新闻。另外,对比中国在美上市的宜人贷这家公司,财报披露P2P贷款违约率不到5%,风控好到不敢相信是真的,但有中信研报说,客户获取贷款成本利率高到年化30%(30%=借款人成本8.5%,计提风险准备金8%,宜人贷净收入约14%,再减去公司获客成本8%(其中线上成本2%,线下支付宜信成本6%)、运营成本3%,宜人贷净利润为3%)   想问,此高利贷公司能否持续经营下去?

2016-03-21 13:55

会利好$Lending Club(LC)$  吗?

2016-03-21 10:51

不敢待

2016-03-21 08:35

路过

2016-03-20 22:43

最近看了本华人交易员写的书叫《乱世华尔街》,推荐给先生,不知道你读过没有。最早是2011年人大出版的,最近再版。读起有点像《大空头》《说谎者的扑克》。本书作者也很有意思,微博名是“渔阳2020”

2016-03-20 21:36

@毛算算

2016-03-20 20:52

国内叫薪资贷,小额的高利贷

2016-03-20 20:34

这些人可以走 lending club的途径贷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