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对我这种可转债菜鸟来说,确实很有疑问。
虽然不和常理,不过不是孤立案件,却也很罕见。
一般来说,公司都会借助赎回条款,来强制可转债转股。因为,触发回售条件的可转债一般都会在130以上,而回售只有110元以内。可转债持有者会损失巨大。
这是逼迫可转债转股的最佳工具,但是长信科技放弃了这个工具。。。
啥情况?
根据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的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长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5 元/股)的 130%(8.1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长信转债”的赎回条款。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长信转债”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长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长信转债”。
不愿意赎回?是不是因为没钱?
有几个事实要说明下:
1、绝大部分对外发行的可转债都会因为触发赎回条件而转股。
2、大股东,如果看好本公司,也会主动转股,但是会受到减持规定限制。
3、如果大股东不愿意转股,那么公司必须花钱赎回。
4,可转债也要计提利息,使当前净利润受损。
因此,很少有企业不会借助可转债赎回条款来逼迫可转债持有者转股。
而且,转股越早越好,那么放弃赎回条款,意味着放弃这个强迫转股选项,可转债持有者始终可以炒作可转债,直到到期。
不得不令人怀疑,
1,公司现在没有现金赎回大股东手里的可转债,到期会有钱吗?
2,而大股东也不愿意转股(不看好长期股价?)。
那么,可转债的价值,其实回归本源。
这种周期性行业,能否坚持到可转债到期?我都打个问号!
这种情况, 又让笔者回想起该公司董事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事情,
以及比克动力一事被证监会问询的事情联系起来。
对于曾经有过高管污点的企业,同时踩雷比克电池的企业,感觉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