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预增公告全方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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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预增发布公告,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全面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预增公告

这段话包含了两种解决方案,但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意思:被澄星股份在账面上归零的澄星集团22亿应收款“死而复生”,恢复原有价值。前一种方案,债权人以现金全额购买该笔应收款,相当于澄星股份收到22亿资金,将自己对澄星集团的22亿债权转让给江苏资产等债权人。后一种方案,澄星股份将22亿应收款等额替代现金,偿还自己所欠的22亿债务。

这个方案其实是很高明的,一旦实施成功,将一揽子解决“大股东占款”和“净资产转正”这两大问题,实现摘帽除星,恢复正常交易。很多人拿ST猛狮来对比,澄星的方案其实是更合理的。ST猛狮的方案虽然解决了净资产的问题,但大股东占款问题依旧,所以最多只能除星,摘帽依然遥遥无期。另外,债务豁免涉嫌赤裸裸的利益输送,监管那一关能不能过也是个问题。而澄星的方案不涉及利益输送,因为是等值交换。

二、事务所专项说明

首先,事务所已经在对年报进行审计了,并且已经看到了《债权人说明》,所以《债权人说明》的真实性已经得到确认。

事务所也认为,《债权人说明》的内容如果执行,是能够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的(净资产自然转正),由此判断,事务所并不是认为“坏账转回”不合规,而是说:仅“凭《债权人说明》”这一张纸就预告业绩增长,依据不充分。

从事务所的角度来说,如果4月30日之前,债权人成功实施方案,那么所有问题得到解决;但是万一债权人中途变卦,而自己又没有进行提醒,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发布这一专项说明。说明结尾也强调这是针对预增报告的,而非年报。

三、交易所问询函:

交易所方面我只讨论第一部分,关于业绩预增的。

这部分内容主要分成四块。

一、转述事务所说明,这部分没问题;

二、说净资产转正处理不合规,要求更正业绩预告。这段话是从事务所的说明推导而来的,存在两种可能的意思,第一种意思跟事务所的意见相同,认为仅“凭《债权人说明》”就预增不合规。第二种意思问题就大了,认为通过“应收款冲回”这一方式不合规,这将直接断了澄星股份的后路。那么这种意思的可能性大吗?显然不大。假设这种说法成立,那意味着所有计提坏账的上市公司都无法冲回,因为“不合规”,也意味着所有的大股东占款问题无法解决,因为大股东还款冲回坏账“不合规”。

三、交易所的表述明显有问题。交易所说“净资产预计为负,披露年报后退市”,这就很好笑了,众所周知,要不要退市是以年报为准的,什么时候业绩预报就能决定退市了呢?如果澄星股份更正后预计净资产为负,但年报上的净资产却为正(因为《债权人说明》中的方案已经得到执行),按照上交所这里的表述,也要退市,这不是荒谬吗?

四、公告与专项说明不符,这部分没问题。

综合上述分析,核心问题在于:江苏资产能否按照《债权人说明》实施,真正解决问题。这个就看大家自己的判断了。

至于倒签(或没有及时公告),涉及信披违规,这是管理层的道德或法律问题(烂了不止一天两天),对公司脱困的本质没有影响。事务所和上交所都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以上只是文本分析,没有任何主观判断(容易被打脸),仅代表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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