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贴:互联网企业的多层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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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企业依靠技术上的领先,保持与对手的距离,并且取得市场定价权,长期赚取超额利润,这在基础服务的硬件设备行业里,很常见。比如思科、华为等在通讯基础设施上的长期优势、英特尔芯片在PC长期的垄断。

但依靠技术建造的护城河并非牢不可破。一方面,技术的交流和发展都飞速,暂时领先的技术,容易被对手超越;同时,技术的发展路线不是单一的,各个节点都存在不同的分支,很难判断哪个分支能保持领先多长时间,比如以前的高清的蓝光与其他标准,包括现在无人驾驶中的图像识别和传感器路线等;再者,技术的领先与用户可感知并且接受,到市场份额以及利润,中间非常大的差距。先进的技术不等于更大的市场份额或者更多的利润。曾经风靡中国的VCD,以及创造UT斯达康神话的小灵通移动电话,其实在它们鼎盛时期都已经是落后的技术。当然,也是因为本身的落后,风光一时便遭淘汰。

血拼技术,其实是一条不归路。企业为了保持领先或者超越对手,需要将大量的收入持续投入到再研发中。即便如此,仍然存在技术被颠覆的可能。更悲催的是,自己可能在细分领域的技术已一骑绝尘,但可能因为用户习惯的变更,基于原技术的产品被抛弃,比如柯达胶卷。

品牌:

品牌的护城河为什么高于技术?技术的细微的差别,对用户来说,几乎是不可感知的。特别是在互联网TO C服务中,用户并不在乎你背后的实现技术,只关心需求的满足程度、过程以及价格。这个时候,品牌的影响力、可信度成了用户选择的重要因素,企业也获得市场溢价。
 

路径依赖:

用户的习惯,很难更改,比如网上浏览新闻、查询信息等入口,企业抢得市场先机赢得用户,可以吃很多年的老本。用户的切换成本,通常也挺高,导致用户保持原有习惯。比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券商的账户,如果不是原服务质量或者价格与对手差别很大,用户很难下决心去更换。还有一种是切换别家产品需要承担巨大风险,这种情况下也导致用户固化。比如金融机构使用IBM的系统,如果不出现重大故障,没有人敢决策去更换,因为谁也不愿意承担更换后万一出现问题的风险。

生态:

企业依靠核心服务,将用户、上下游等捆绑在一起,建造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导致个体离开该系统后效率降低,而且加入生态的个体越多,各方得益越大。这样的生态是最高级别的护城河。比如腾讯的微信,如方三文说的,用的人越多越好用。你身边的亲戚、朋友都用微信,你加入进去,你和亲戚朋友都获益(缩短信息传播途径);而如果你改用米聊或者其他IM工具,你和他们的沟通成本就会增加,除非你能将他们都拉走,但是他们又有各自的亲戚朋友,形成了牢固的网,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进来。

在这种互联网生态系统中,强者越强,同行弱者除非产生革命性的创新,几乎无生存的空间。这与传统行业差别非常大——线下零售行业中,即使巨头林立,仍然给大大小小的品牌、功能、地域细分商家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制造业,竞争再激烈,也能再市场中找到一些自己的客户。

微软在PC时代,也是生态王者。Windows操作系统,繁杂、缓慢、Bug多,长期被Linux系统讥讽,但是绝大多数的软件开发商,只开发了Windows版本;同时,无数用户,因为Windows可用的软件多以及使用习惯,而选择并且持续使用Windows系统。此外,微软还在硬件领域,建立了以英特尔为代表的上游供应商生态链。这生态系统曾经牢不可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则成了苹果和Android的天下,同样故事在重复,只是主角不是微软。无数的App开发者为iOS和Android提供应用开发;偶有个别用户,尝试使用微软的WP操作系统手机,但因为几无可用的App而被迫放弃。

因此,依照前面的划分,一些著名公司护的城河,牢固程度大小顺序是,腾讯、Facebook>苹果、Google、阿里巴巴>微博、Twitter、百度>IBM>英特尔>科大讯飞 。(艾美谷 梁剑 发表于@雪球

披露:文章发表时,本人所在机构持有 腾讯、Facebook、阿里巴巴的多头仓位,并不持有本文提及的其他公司的任何仓位。

精彩讨论

逸修22017-12-12 16:30

从零到一里面谈到过,护城河有四种,专利技术、品牌、网络效应、规模效应。

社交的网络效应是最强的,规模效应也是最强的之一。

社交的护城河看起来深不可测,但是一旦出现问题,败起来的速度也会是最快的。

总结就是被攻破的可能性最小,但一旦被攻破了被遗忘的速度也最快,没有多少挽救的机会,其余的是有时间去补救的

多数人只看到前者,看不到后者

御闲2017-12-13 00:30

方丈这就不对了,市场自发形成的垄断也是反垄断法要管的地方,比如美国强制分拆了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国,以及差点分拆了微软,到了谷歌这里就一直强调自己在多个领域面临竞争(害怕被强拆),事实上占绝对大头的搜索业务是事实垄断。IM业务只是互联网公司生态布局中的一小块基石而已,互联网公司变现有多种渠道,不能简单认定IM业务是垄断的,但还是可以和移动通讯业务做类比的,真正触犯反垄断法的,不是一家独大,而是不肯互联互通,比如腾讯和阿里互相封杀,已经触犯反垄断法了,只是受害者不明显,也没有公诉人提起诉讼

allSBnow2017-12-13 00:26

不大同意。政府对垄断的干涉,并不一定要从垄断的成因上来分别对待,更多的考量是这种垄断之后对其他竞争对手是否会产生极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或垄断企业会否利用垄断地位去损害用户或公众利益。

简适道2017-12-12 23:26

腾讯和FB这种强网络效应形成的护城河,实际上是享受了管制政策红利的。“你身边的亲戚、朋友都用微信,你加入进去,你和亲戚朋友都获益(缩短信息传播途径);而如果你改用米聊或者其他IM工具,你和他们的沟通成本就会增加,除非你能将他们都拉走,但是他们又有各自的亲戚朋友,形成了牢固的网,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这里有个前提,就是微信和米聊或者其他IM工具,不需要强制互联互通。这个道理和电信运营商是一样的,如果移动、电信、联通之间不需要强制的互联互通,那么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只剩下移动。强制的互联互通,是为了打破垄断。“老二非死不可”现象背后,是龙头互联网公司享受了非常宽松的监管政策红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策选择,应该是个有趣的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中国的监管政策是学美国的,美国的监管政策选择,应该是当时他们做了一些评估,认为这样宽松的监管政策更有利于鼓励创新,并形成全球竞争优势。可资对照的是,在采取强制互联互通的电信领域,美国无论是运营商还是设备制造商,其全球地位,差远了。换个角度来看,这也可能是腾讯的一个风险。有朝一日,如果国家发现目前互联网公司的这种地位不那么有利于整体社会福利的时候(比如创新开始发力了等等),监管政策强制要求开放接口、互联互通,这个护城河就没那么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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