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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闲看花: 是的。如果公司起诉的话,应该适用实际恶意的原则,胜算的概率非常微小//@闲看花:回复@六月暖暖:关键是这种做空报告涉及的内容都很专业,不管是SEC还是别的什么政府机构是没有专业能力也没有精力去评判做空内容是造谣还是事实。甚至,即使内容不实,也很难界定是做空者主观恶意,还是其能力欠缺导致的呢?谁去界定呢?界定的人就能保证客观、专业吗?界定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么,难道就这样任其造谣且逍遥法外吗?其实,做空者最大的力量在于其做空报告的质量、其以往的做空历史和信誉,试想,我明天对某股发布一个做空报告,能对市场有任何影响吗?做空者最大的风险也来自于其做空报告的质量,要知道做空者是拿真金白银去赌的!要是其不顾自己的信誉信口造谣,没有对做空标的造成所需的打击,那么很容易就会爆仓,会被市场所遗弃、淘汰的,市场有这个自我净化的能力。

当然也有个别做空者,即使其没有什么做空的历史和信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能够造成市场对其做空公司的恐慌而引起投资者抛售,那么对于这样不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没有能力拥有自己的判断,而只是根据市场传言、某个做空报告来决定自己投资的投资者,其损失也是迟早的、必然的事情。

事实上,被做空公司反击做空者最有利的武器就是逐条用事实反击。而且,好的公司长期来看是不怕做空的,不影响其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你只要看看对腾讯、对苹果、对google曾经和现在每天有多少空头在做空,但是并不影响他们对投资者的长期优厚回报。

总之,做空和做多行为没有什么区别,有分歧有争论,这才是正常的。观点的交锋更是有利于有独立思考的投资者明辨是非。对于李开复他们质疑香橼的做空观点我很乐于见到,但是不应该把自己置于一个道德制高点,扮作一个为民除害挺身而出的英雄,这就不对了。最后,我相信香橼比李开复们更珍惜香橼的信誉。
引用:
2011-11-02 08:23
@包凡:查出有问题的公司从而做空获利是一回事,通过不真实的数据和谣言操纵股票获利是另外件事。对冲基金,金融媒体和调查公司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给市场带来很大波动。上市公司披露有误要负法律责任,但这些调查公司误导却不负责任,这是美国证券法的一个大漏洞。SEC应该监管这些所谓调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