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SH000001)$ $深证成指(SZ399001)$ $创业板指(SZ399006)$
不认同
不如由小股东筹资成立营销公司来保障大股东利益,如何?
答应我,别再忽悠中小股东了好吗?塑化剂危机时咋没想到成立个集团销售公司来卖酒呢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玩得很溜!“集团营销公司实质上是股份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和其他经销商的‘权、责、利’完全等同。”
这不是最佳方案。首先从上市公司治理上不合规;还有,如果以969元给集团营销公司,营销公司以1499元卖出,其中的利润贵集团公司,不可能给上市公司,为什么要把这些利润让出去,防腐也不能牺牲中小股东利益;第三,难道上市公司自己销售,就不能防腐?这明显不合逻辑。
不认同,也没办法
坚决支持保护大股东利益,维权的请JC蜀黍和他们谈心
认同 只要能发展的越来越好 有什么好反对的
睁眼说瞎话吧
胡扯,说得好听,没一点逻辑关系,就是向大股东输送利益。
厚黑典范
嗯嗯,是暴力保护大股东利益,无法无天
这种事情发生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