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芳认为成立集团营销公司可以保护股东利益,你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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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贵州茅台(SH600519)$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召开。 据媒体报道,茅台董事长李保芳在股东大会上表示,“成立营销公司,能防止权力更加集中,促进健康发展。”

“集团营销公司实质上是股份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和其他经销商的‘权、责、利’完全等同。”李保芳强调,“于股东利益而言,改革所带来的,是一种更长远、更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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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于茅台董事长的这种说法,你认同吗?

$上证指数(SH000001)$ $深证成指(SZ399001)$ $创业板指(SZ399006)$

精彩讨论

欲速不达-悟2019-05-29 13:07

不认同

梓涵她爹2019-05-29 13:22

不如由小股东筹资成立营销公司来保障大股东利益,如何?

蜻蜓6662019-05-29 13:20

答应我,别再忽悠中小股东了好吗?塑化剂危机时咋没想到成立个集团销售公司来卖酒呢

逍遥股海2019-05-29 13:26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玩得很溜!“集团营销公司实质上是股份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和其他经销商的‘权、责、利’完全等同。”

全部讨论

无言吾2019-05-29 14:03

不认同

佛在心中72019-05-29 14:03

认同

罗ROMI米2019-05-29 14:03

集团营销公司实质上是股份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和其他经销商的‘权、责、利’完全等同。。。感觉李保芳的这句话也已经说清实质了吧,居然今天股价还能高开三个点不过话说回来茅台基本上都能看作是一家印钞机的企业,董事长这个位置也算是高危企业了,通过公开化的方式变相输送点利益也不完全是坏事,起码放在台面上在说这个问题了

观潮投资2019-05-29 14:02

茅台设立集团营销公司,从李保芳的口中认为是吸取袁仁国的教训,把茅台的经营权从上市公司里割离出来,由集团统一管理。话倒是没错,只是一来这是换汤不换药的改造,谁又能保证集团营销公司不出问题,二来,上市公司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产厂家,真正的提款权转移到了集团层面,集团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和营销公司轻松地进行利益分配,这是典型的关联交易。所以,二审维持原判,此举在摧毁茅台的估值和确定性,实在是不智之举。

黑咖啡-ZH2019-05-29 14:02

我反对!
除非把细则定为出厂价和指导价之间差额不得超过20%

求稳平常心2019-05-29 14:00

茅台这样的公司越来越像烟草公司了 ~垄断~半市场化~

笨笨牛7772019-05-29 14:00

不认同,说话的人只代表他所得到的利益最大化的一方。

静流2019-05-29 13:59

不认同

翊墨随笔2019-05-29 13:59

本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耐其还要兼顾其他酒?

子贡12019-05-29 13:59

搞笑的摘桃李。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难道信不过股份公司的营销团队?